文:十月
我喜欢今天,并不简单的自己。
他走的时候没对我说过一个字,甚至在我认识他的时候,我都不记得他对我说过哪些话。我只是间接地记得,我和他的失散有三十年之久。就在,我重新遇见他之前,我刚刚地选择了我的选择。尽管如此,我仍然打算重新看见他。
那是一个白天。
我扑捉到伙计打算传递给我的颜色,和他想继续凝视眼色的心思。我只是,可以借助自己坦然的心境,面对他说。
但和尚没说。
静却一直在说,说她和另外一个他的略微肤浅的关系,和肤浅之外的草率决定。静说得有理也有据,只是,在多数人眼里,那些理据听起来都是如此地靠不住墙。靠不住的意思是说,她正在牵制自己主动地去谈论条件,而忘记了用自身而起的感觉去体会情意。
也许情意就根本没有。
在男主角亲吻女神之前,谈论的都是条件,而不是情意本身。哪怕是在双方身体交融之后,她道出来的实情都是再次地重复着问他,要不要归属。
我没说不行。我只说,希望有机会再见到他。
就好像,我握着伙计的手,觉得自己关注的是电影。而其实,我正在借着烈酒留给我的力量,琢磨影片带给我的想象,和我曾经有过的归属。
如果他说,他要去打高尔夫球,你就等着他回来。他总是要回来。
那次的遇见,是因为我说起了高尔夫球的话题。然后,他说他喜欢高尔夫球,然后,我说我知道一点打球的道理。又然后,他问我是不是喜欢。我说,其实我更喜欢谈论球的道理而不是玩球的本身。
比如,杀戮之前他们也讲过道理。
未完待续。。。
文章2014年4月11日刊登于渥太华《中华导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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