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十月
认识他是因为我喜欢吃甜品,但他不吃。他不是不喜欢吃,他是喜欢看着我吃。看我那种心中揣着狼吞虎咽,手上斯文的淑女作派。他还喜欢读我风轻云淡地写给他看的句子,我写了这是我吃过的,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乳酪蛋糕。
多伦多著名的吃生蚝的馆子,餐厅的名字是Rodney’s Oyster House。据说梁洛施也喜欢这家耗吧,并且还约过一位型男来此,坐在吧台的位置(跑题)。
我约的也是一位型男。在我眼里他的脸酷得像肖恩·康纳利(Sir Sean Connery),背影也有丹尼尔·克雷格(Daniel Craig)的笔直。照搬零零七的版型,会笑但他得笑在刀刃上,而背影永远都是泛出平静。
一般情况下他的脸和他的背,就那装模作样地酷着。
生蚝的来路有很多,有本地的也有美国的,还有来自日本和澳洲的。总之,吃的就是那种四面八方,普渡众生的劲儿。但甜品的种类却不多,只有两种。于是,我为了将每一天都过成最后一天,便选择了两种都吃。
Pure Spirits Oyster House也是一家耗吧,坐落在一个叫做The Distillery Historic District的地方,周边被艺术气氛包围着,绝对超过七九八大院里的艺术气氛。这也是在我离开七九八之后遇到的,能让我感受到有最浓烈文艺气息的地方。
仍然是那位型男,仍然来自是四面八方的耗,仍然是为了世界末日甜品的两种都吃。
Chase fish
& Oyster也是在市中心,但它坐落在闹中取静的Temperance街。车钥匙给了门童,管他把车停泊在哪,只要让我尽快地逃离大雪纷纷。
然后,突然地就觉得我想要冷清。
有一座小城临近尼亚加拉瀑布,叫做Niagara on the Lake。那里有一座被大雪围住的酒店,里面有一家餐厅叫做Tiara Restaurant。我不是为了躲开多伦多那些热闹的耗吧,我只是为了尝试冷和冷清,尝试冷和冷落。
尝试不同。
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,一旦被吃出来规律,就失去了尝试的意思。一份被我视作有无限美好想象的乳酪蛋糕,居然被我吃出周而复返成为了规律,又让我成为了他的规律,成为了他这规律中的一份,他必吃的甜品。
那么该死,是不是就应该选个喜悦的日子离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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