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

《人之初》

文:十月


    维森把家安在了多伦多的SCARBOROUGH 东部沿湖地区。虽然有位置有门牌,但我仍然粗心地敲错了大门。 而幸好,在那位外国友人的指引下,我看到了Pepper Tree 的街牌。于是,在EASTER假期的第一天,在那个对的时间,对的地点,我敲到了对的大门。

房子有点大,主人有点热情。

房子里面有客人,有孩子,有正在制作中的羊肉串;房子外面有院子,有高大的松树,和有点打眼的泳池。在这里我认识了维森的家人,以及他们的朋友飞鸟斜阳一家。我还有幸认识了三位小朋友,LISA是维森的女儿,一位做事认真的小姑娘;还有六岁的亮亮,飞鸟斜阳的大儿子。他说他可以在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中,连闯五关。

最后,那位叫阳阳的未满周岁的男人,用他清洁而明亮的目光,将我彻底地锁定在他的视觉之中。

惊叹于他的洁净,和清澈,
流连于他的无邪,且淡定。
那一刻,只剩下心跳不止,
不止于,瞬间的心甘情愿。

没有人可以拒绝一位年轻帅哥伸出的双臂,我只能被他的目光迷惑,被他的笑脸感动,被他的纯粹拥抱。然后,我自作主张地吻了他的脸颊。

人之初,惊叹他人之余还有羡慕。抛开嫉妒不提,恨日子将自己带到中途,不管不顾,任由混迹江湖;跌跌撞撞之中,却仍然没有找到可以落脚的码头。

性本善,来自于洁净的眼神。让我不得不抽空翻翻自己的旧账,才发现尽管劣迹斑斑,但伤害旁人的事迹全没记住;患得患失的路上,无论前因还是后果,都丢于岁月的波涛汹涌;却庆幸,抓住了每一次的随波逐流。

离开的时候,我又一次获得了那个清洁而明亮的目光。于是,我决定留下这个日子,留下我想说的这句话。

长相忆,永难忘!


本文于2012年4月20日发表于渥太华《中华导报》第12版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