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21日星期日

该死的青春

文:十月



每个人都有从教室冲出去的记忆,有一种冲出牢笼,奔向自由的感觉。那次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冲出去,肩上斜跨着即将被磨灭掉的绿色,几本再也用不着的书掉到地上。他就那样拾起书,头也不回地骑上他的单车跑掉了。

回到家的那天我打开相册,看见照片上的他嘴角露出的腼腆的笑容,算是对青春的永别和对即将开始的明天的展望。再见。我想对他说再见,但我意识到不会再见才是永恒。

开学第一天,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怪怪的笑。他在打量她,她也在打量她,而她的打量是随机的,但他不是,他是有备而来的。他放了一条手帕在她的桌上,她打开了手帕,但她并未意识到那是她即将开始的初恋。

并非所有的初恋都美好得值得收藏,他只是替代了前者的冲出教室。即便他从未将书本掉到地上,但他的肩上也是斜跨着即将被磨灭掉的绿色,和我对书本被掉到地上的想象。如果那天拾起书本的那个人是我,一切的假设就不会在今天呈现。

每个人都有想重新回到教室的冲动,有一种回归清纯,找出旧日的感觉。那次是我重新看见他回来,历史记忆了被磨灭掉的绿色,记忆了书本掉到地上。只是,他不再腼腆,并且他说他不想再跑掉。

羊肉串的味道有点奇怪,有点被日子搁置久了的霉味。我嚼了一口递给他,他也说不出来那是什么味道。于是我们一起忽略了久别重逢,以为重逢就是那个味道,膻膻的。他对我说,重逢才是永恒。

并非所有的重逢都值得收藏,他只是让我重新见识了青春的影子。即便有几个他离开后的日子被挂在了墙上,为心里那扇我从未关闭过的绿色。

常言说的好,别太在意年轻时候做的一些选择。青春这个东西,不管你怎么过,严谨也好疯狂也好,认真也好随意也好,反正你都一样会把它过得乱七八糟的。就像,他最终留给我的那句。

青春就是,脑袋被驴踢了!



文章2014年10月3日发表于渥太华《中华导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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